《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驻海外各个国家或地区领馆(如驻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新西兰等使馆)教育处(组)出具的您曾在该国或地区的留学凭据,是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工作的唯一官方凭证,还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同时,还是享受购买免税车、落户、创业基金等其他优惠福利的重要文件。
但需要注意的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若有遗失的话,教育处一般不予补办。确需补办者,请按规定重新邮寄全部申请材料,并附信说明原因,以便负责老师进行审查。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补办申请材料如下:
1. 准备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这个可以自行在登记系统上下载打印),可不贴照片。
2. 同意驻外使馆教育处向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须本人签名)。
3. 凡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本人已获得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如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请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完成学业,将于何时获得学位的证明信原件(内容须包括: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将于何时毕业并获得何种学位,相关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凡访问学者、博士后人员,需提供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 护照身份页、抵外签证页复印件。
5. 附言说明原因需要写清楚遗失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编号以及出具时间,以便是领馆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于留学生国内发展至关重要,留学生若有遗失的话,一定要尽快补办。如果留学生对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补办有任何问题,也可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