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以投资纳税作为积分加分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应提供工商机读证明用于确认出资人,验资报告用于确认出资份额及资金到位情况,以及最近连续三年的公司税单用于计算纳税额。

问:积分申请表中投资相关栏目应如何填写?
答:“注册资金”填500,“个人投资金额”填400,“占企业份额”填80%,“最近连续3年在沪纳税总额”填140,填表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问:投资纳税加分如何计算?
答:140乘以0.8再除以3等于37(取整数),即最近连续三年平均每年纳税37万元。根据每纳税10万元积10分的规定,可得30分。
问:B某的总积分是否达到标准?
答:年龄分30,学历分50,社保年限分18,投资纳税加分30,总分128,达到标准分值。
问:投资纳税加分的具体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第七条,持证人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10万元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及以上,每满足一项积10分,最高120分。
问:积分指标及分值体系在哪里有详细说明?
答:《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第二章详细介绍了积分指标及分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