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如果申请者不是国内211高校本科或毕业的,那么在国外毕业的学校排名必须在世界前五百 如果申请者是国内211高校本科或硕士毕业的,
那么对国外毕业的学校排名无任何要求 如果申请者在国内拿到了硕士以上学历,或者拿到了高级职称,那么到国外进修,访学一年以上就可以申请落户 (也就是说不需要国外学历)
如果申请者时博士毕业生,那么可以随意申请,整体条件非常宽松 上海的落户政策主要还是针对学校,世界排名越高的学校毕业生,越能够收到青睐。
单位条件: 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
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上海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拟长期使用的人才。
外国企业在沪代表处和各国驻沪领事馆通过具有资质的外事服务单位进行申报。 只要回国后的两年内可以满足上面四个硬性条件中的一项,就具备了初步申请资格。
如果你不符合上述要求,但是在上海开展了自己的初创公司,那么只要你的个人股份不低于30% 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人名币,也是可以申请的。 和北京相比,上海落户不强制要求指标,相对来说容易了很多,其实只要在海外就读的学校够好,基本上都可以申请。 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按要求向受理部门(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具有特殊专长或是上海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3.受理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的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的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4.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5.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6.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上海市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的《不予审批决定书》。 7.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函、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手续,并网上告知申请单位。 8.申请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及劳动手册等手续(户口申报须在人事档案调入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