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常有申请人来咨询陈老师:
我以前在外省市取得高级职称,现在调入本市工作,还在同样岗位上,我的职称需要复评吗?
陈老师回答:
本市自 2000 年起,对在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已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含军队专业技术干部),引进(调入)本市企事业单位后,如仍然从事与原专业技术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可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本市不再对外省调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复评,也不再换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关键把握好四条
01
高评委须由省级人社厅局组建(央企须国家人社部备案,军队一般是大军区政治部组建)
02
评职称时工作关系在当地(或该单位)
03
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条件
04
调入本市后从事相同或相近工作
本文转自上海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