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申请居转户,很多人关心一个问题:前四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到底有没有要求?能不能按最低基数缴纳?
根据现行政策,申请居转户需同时满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针对市场化评价标准,明确要求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的社保缴费基数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3倍。
但政策并未对前4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设定具体下限。也就是说,从条文上看,前4年按最低基数缴纳并不直接违反规定。
然而,在实际审核中,工作人员会综合评估申请人7年来的社保与个税整体情况。如果前4年长期按最低基数缴纳,后3年才突然提升至1.3倍,即便取得了中级职称,也可能被质疑劳动关系的真实性或收入水平的稳定性。相比之下,若前4年基数虽未达1.3倍,但呈现持续、合理增长趋势,且近3年稳定达标,则材料合规性通常更高。
审核尺度并非一成不变,会结合当年人才引进总量调控目标动态调整。当落户申请量与指标配额差距较大时,审核可能相对宽松;反之,则对材料细节更为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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