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算?
对于免征社保费的参保企业,对2月至4月费款所属期内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进行免征,医疗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减半征收。
对于减半征收社保费的参保企业,对2月至4月费款所属期内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进行减半征收。
二、怎么看?
社保经办机构按照3月至5月社保费缴纳通知书对应的费款所属期实行按月清算。
三、那么减免了多少呢?
“待结转减负金额”项目显示参保企业当月费款所属期减免的社保费单位应缴纳部分金额(不含补缴2020年1月底前费款所属月份涉及的社保费),减免金额以负数形式体现。
四、那么最后合计下来,应缴纳多少呢?
“应缴纳合计”项目显示减负政策实施后参保企业和个人当月应缴纳社保费的总额,为当期的应缴纳金额。
即:按各险种单位和个人应缴纳金额与单位“待结转减负金额”之和计算确定。
本次统一扣缴的社保费应以3月至5月缴纳通知书的“应缴纳合计”金额之和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