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通过居转户申请落户时,若主申请人满足特定激励条件,其配偶可同步申请随迁落户,无需另行等待常规的7年或更长时间。
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持证人员如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即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所学专业、工种与现聘岗位相符,可不受“持证满7年、社保满7年”等基本年限限制,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在此前提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符合上述激励条件的主申请人,其配偶若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可一并申请落户:
- 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 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需特别注意的是,此处的配偶随迁并非无条件依附,而是需具备实际就业和社保缴纳记录,本质上属于“随调”性质。这意味着配偶本人也需符合一定的居转户基础要素,而非仅凭婚姻关系自动获得落户资格。
主申请人所持有的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必须是在上海工作期间取得,并经本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外地获取的职称或证书,即使真实有效,也不适用于该激励通道。
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主申请人是否符合激励类居转户条件,同时协助梳理配偶的居住证状态、社保连续性及单位资质,判断双方材料是否满足同步申报要求,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申请被退回。
如果你已取得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并计划携配偶一同落户上海,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筛查,帮你确认主申请人资格有效性及配偶随迁的合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