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上海市印发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的提法曾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热议。
那么,所谓的究竟有哪些?6月17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发改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对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这意味着上海已经进入。参与该项工作的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叶明忠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
仅27万人持人才居住证
不足流动人口二十四分之一
上海户籍改革的口子真的开了吗?开得究竟有多大呢?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
叶明忠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试行办法》要求,除符合激励条件之外,海漂要符合条件获得上海户籍,其前提条件是必须获得《上海居住证》,且已经累计满7年。
按照2002年6月15日颁布的《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如果要获得人才类居住证需要符合三大条件,即有学历、有工作、有住所。事实上,仅此三条就已经让大量海漂丧失获得人才类《居住证》的机会。
截至2008年底,上海市常住人口为1888.46万人,户籍人口为1391.04万人,来沪流动人口为642万人。留学生落户中介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那么,在642万海漂一族中有多少人已经获得此类居住证了呢?6月17日,在上海市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首度坦言:这意味着,获得人才类居住证的人数约为流动人口的1/24。落户上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海归上海落户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