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千万外来务工人员,其中有110万办理了落户,办理落户是办理落户积分的前提,有30万人达到了积分标准分值,这30万人落户社保累计满7年,有资格申请居转户,记住只是有资格申请,但终能落户的是少人。留学生落户中介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上海留学生落户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持有《上海市落户》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办材料符合申办条件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落户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样表)2、目前所在单位介绍信、人事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3、本人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调动人员户籍类别须明确为;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5、持证期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应缴未缴的补缴不计入累计)6、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7、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书或二级及以上职业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注册要求的职业资格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技术职务资格另须提供有效的执业书原件和复印件。+职业资格目录+;职称专家;通过评审、考试取得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书、评审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聘任证书;(中央各部(副部)授权下属企业设立的评审机构须提供人保部或部(副部)级单位授权成立该评审机构的批复或备案材料)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书的,提供单位的聘书;本市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职业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二级及以上职业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8、目前在有效期内的聘用(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批周期须45个工作日加15天,应确保审批通过办理户籍迁移时聘用(劳动)合同尚在有效期内。9、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或计划生育管理局)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10、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11、婚育证明材料:未婚者: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民政部发文不再出具未婚证明,此证明可由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代替;已婚者: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离婚者:书、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判决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2、本市落户地证明复印件(验原件);(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落户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及同意落户证明;(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及同意落户证明。13、子女随迁材料:(1)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由计生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居民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不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二胎准生证、户籍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留存的再生育审批表(二胎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留存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