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办理留学生落户上海的相关事务,需前往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该中心的办公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地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77号4楼(注:原闸北区已并入静安区)。如需咨询,可拨打官方电话获取指引。
申请过程中,单位和个人需分别准备相应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格式合规,并按要求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用人单位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留学人员本人可一同到场);
单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的请示原件(需为打印件,格式参照官方样张);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若为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若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证;金融机构则需提供金融许可证;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还需补充:
a.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三资企业另附批准证书复印件);
b.法人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c.法人机构出具的人事招聘授权书;
d.分支机构自身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留学人员回国后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及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或个人社保缴纳记录(试用期内不予受理);若回国后无业超过半年,需提供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无业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本人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留学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原件一份(用人单位意见栏需盖章);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若在国外进修满一年以上,需提供进修证明(附指定翻译机构译件),以及国内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出国留学前的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如为肄业,需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若申请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需提供辞职证明;
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如在香港地区学习,还需提供香港居民身份证;
户口信息材料:家庭户口需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集体户口需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需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户口拟落户地址相关材料:
-落户直系亲属家:需户主户口本、房产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原件;
-落户用人单位集体户:需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落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需该中心出具的同意接收函原件;
-落户本人产权房:需提供房屋产权证;
-若由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指定落户地址,请在单位请示文件中明确注明;
有婚史者需提交结婚证或离婚证;如持国外婚姻证件,须附指定翻译机构的中文译件。
随迁或随归家属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留学回国人员家属安置交流登记表》原件(子女无需填表);
配偶的国内最高学历证书(肄业者提供相应证明);若配偶也为留学回国人员,材料要求与主申请人一致;
随迁配偶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六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市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回国半年内免体检);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及出生证明;
无国内户籍、由国外随归的配偶,需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本人护照及出入境记录;
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
-若父母双方均无国内户籍,需提供国外出生证明(附指定翻译件)、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出入境记录;
-若父母一方有国内户籍,需先在该方户籍地完成出生登记,再提供国外出生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及本人护照或旅行证;
随迁配偶如有原工作单位,需提供辞职证明;若已在沪就业,需提供现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资企业另附批准证书),并在安置表用人单位意见栏盖章,同时附劳动合同;
放弃随迁的配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及放弃随迁承诺书原件。
注意事项:
- 所有提交材料原则上为A4纸单面复印件(明确要求原件的除外),且需现场核验原件;
- 各类表格样张可登录“上海海外人才网”,进入“办理户口”→“办事指南”栏目查阅;
- 审批通过后,结果将在指定平台公示,供用人单位查询。
很多留学生在准备材料时才发现,单位资质是否合规、回国后首份工作时间是否在窗口期内、家属随迁条件是否满足,这些细节环环相扣,稍有疏漏就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熟悉留学生落户全流程审核要点,可为你免费提供初步评估,帮助梳理个人材料清单、识别潜在风险点,判断当前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或逻辑不符影响申请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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