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近期有很多留学生来咨询陈老师:
为什么在异地工作缴纳社保就不能申请留学生落户上海了呢?
首先来看官方政策原文:
《细则》第三条“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末端条例中指出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
这项政策包含了两个条件:
(1)毕业回国后首份工作要在上海(即首份社保和个税缴纳在上海)
(2)在满足第一个条件的前提下,后续所有的社保和个税都不能在上海以外的公司缴纳(即注册地不在上海的公司)
异地社保指的是毕业回国后,在外省市地工作期间缴纳社保和个税。
下方的图例是我司咨询的留学生出现的实际情况,留学生A在2018年9月7日回国后,存在异地企业缴纳社保情况,显示无法申报。
了解过深圳、杭州、南京等地落户要求的同学都知道,与上海落户相比较,在这些直辖市的落户条件要比上海简单不少。
在异地工作期间缴纳社保和个税,人才中心的老师就会认为你有想要落户其他城市的意愿,接着就会被判定为“无法申报”。
“无法申报”不仅仅是说本次的申请被退回,而是指后续你即使再次申请也不会受理。
说得直白一些,就是之后再也不能以留学生的身份落户上海了!
最后,给想在明年以新政策落户上海的同学们一条保守建议:
尽管明年新政策未出,但根据现行政策来看,如果想要以留学生的身份落户上海,回国后首份工作必须要在上海且工作期间不能有异地缴纳社保和个税这两项条件仍需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