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参保待遇不降低,为企业减负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在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按照本市出台的《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迅速落实2020年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的部署。
2020年2月至12月
1、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个百分点,即由10.5%降至10%;
2、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比例由11.5%降至11%。
医保和社保经办部门正抓紧落实,使单位在缴纳2月份社会保险时,就可以享受到该项政策。
据测算,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为全市各类企业减轻负担约52.6亿元。
此外,从今年起,职工医保年度与社保缴费年度同步调整到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019年职工医保年度顺延3个月,预计为企业减轻负担3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