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11月30日,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出台后
我们收到了大量关于留学生落户新政咨询
于是将大家的问题总结成文
及时反馈给各位同学
今天,陈老师为大家带来“新政详解系列”的第四篇
↓↓
《留学生落户上海之创业落户要求》
我们分析总结为:5个要求 (落户便捷之道)
创业落户的建议适用常见留学生类型
1. HND起点研究生
2. 大专起点研究生
3. 非双一流本科+非高水平大学硕士
4. 非高水平大学本科生
我们再来看看政策原文
政策原文中涉及在职公司要求的内容
在“第四条激励条件中中的第(三)条”中
1. 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
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
2. 企业正常运营,
招用至少一名员工
3. 企业最近6个月
连续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零税单无效,每个月都需要有纳税记录)
4. 注册实缴资金不低于50万
(需做验资并提交验资报告)
5. 申请人为公司法人且为第一大股东
(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
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只要满足上述要求,那么原本需交1.5倍社保基数累计1年的留学生,就可以选择通过留学生创业方式来申请落户,只需交1倍社保基数累计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