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缴一个月,即使补上了,为什么在申请居转户落户上海时仍不算数?这是许多申请人常有的疑问。如果你也正面临类似情况,不妨先了解清楚政策背后的逻辑。
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明确规定:“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是基本条件之一。其中特别指出,因未正常缴纳而事后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入正常缴费年限。这意味着,无论补缴是否完成、金额是否足额,只要不是在应缴当月由单位同步申报缴纳的社保,都无法作为有效月份用于居转户申请。
这一规定并非随意设定,而是为了维护落户政策的公平性。试想,如果允许通过一次性补缴多年社保来满足“7年”要求,那么高收入群体完全可以通过补缴高基数(如3倍封顶)社保快速达标,大量占用有限的落户名额。如此一来,长期稳定就业、按月正常缴纳社保的普通劳动者反而可能失去机会。政策强调“正常连续缴纳”,实质是保障真正扎根上海、持续贡献的群体优先获得户籍资格。
另一个需注意的细节是:社保与个税的匹配同样关键。即便社保连续,若个税申报单位、金额或时间与社保不一致,也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这两项数据必须由同一单位在同一时间段内同步申报,才能体现真实劳动关系。
很多人以为“只要总月数够84个月就行”,却忽略了“正常缴纳”这一硬性前提。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社保记录是否符合居转户的连续性与合规性要求,帮助识别因断缴、补缴或单位变更带来的潜在风险,避免多年积累因细节疏漏而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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