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申请居转户,社保缴纳记录是关键审核要素之一。很多人关心:如果曾经因单位疏忽导致社保断缴,是否可以通过补缴来满足“累计满7年”的要求?又是否会影响落户申请?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居转户对社保的要求不仅是“累计满84个月”,更强调最近4年内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且社保与个税、劳动合同、工作岗位需保持一致。对于历史断缴情况,政策并未一概禁止补缴,但补缴后的月份通常不被计入“连续缴纳”时段,尤其在审核近4年社保连续性时,补缴记录往往无法替代正常按月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若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征收机构可责令限期补足。这意味着,因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依法可以申请补缴。但需注意:补缴本身合法,不代表其在居转户审核中被完全认可。窗口审核更关注缴费行为的及时性与真实性,频繁或大额补缴可能引发对劳动关系真实性的质疑。
至于补缴所需材料,各地要求不一,一般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位情况说明等,且补缴时间越久远,证明材料越复杂。建议通过上海市人社局官网或拨打12333获取最新指引。
凡图人才咨询在服务中发现,不少申请人虽累计社保年限达标,却因近4年存在补缴、换单位衔接不畅或个税单位不一致等问题被退回。我们可为你免费初步评估当前社保记录是否符合居转户对“连续性”和“匹配性”的双重要求,识别潜在风险点,避免因细节疏漏影响多年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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