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到的落户路径属于投靠落户中的“夫妻投靠”情形,而非居转户。根据当前有效政策,外省市人员若想通过配偶投靠方式落户上海,需同时满足年龄、婚姻年限及配偶户籍年限等多重条件。
具体来看,如果你年满35周岁,且与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配偶依法登记结婚满10年,同时该配偶在上海的户籍登记也已满10年(支内、知青人员可放宽至5年),则符合基本申请资格。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10年”是从配偶取得上海常住户口之日起计算,而非从结婚或购房时间起算。如果配偶是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等途径新近落户上海的“新上海人”,那么必须从其户口正式迁入上海的时间开始累计满10年。
政策还设定了若干缩短年限的特殊情形。例如,若上海户籍一方为博士、高级职称获得者、省级奖项得主,或在特定重点产业(如集成电路)担任技术岗位,且具备相应学历或职称条件,则结婚满1年即可申请;若上海户籍一方为硕士且在沪工作满3年,或持有中级职称但未满3年,则结婚满3年可申请。对于一般情况,仍需满足结婚满5年、有合法落户地址(如自有房产)、并曾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含已失效的一年以上记录)等基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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