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申请居转户落户上海,需同时满足多项政策条件,每一项都关系到材料是否符合当前审核标准。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申请人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84个月。此项不要求连续持有,也不以是否达到120积分作为前提,仅需有效持证即可。持证时间应从首次成功办理或续签后开始计算,中间允许合理中断。
二、持证期间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
在持有居住证期间,须累计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84个月。社保缴纳不要求完全连续,但必须是在取得《上海市居住证》之后、且由上海市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才计入有效年限。缴费基数可按当年上海市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申请人在持证期间须依法在上海市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欠税、漏税等情况的,若属于可补缴的行政违规行为,在完成补缴并取得完税凭证后,一般不影响申请;但涉及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则不符合申请资格。个税申报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且必须为上海市内纳税记录。
四、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
申请人需被现工作单位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持有国家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所持证书的专业、工种须与当前岗位实际内容相匹配。外省市取得的职称或职业资格,在上海市不予直接认可:其中职称需经本市相关部门重新认定,职业资格则需通过本市组织的复评考核。具体可申报的职称目录,可参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21世纪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清单。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人须无违反国家和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如生育二胎需提供合法的准生证明;同时,不得有治安管理处罚以上(含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的违法记录,以及刑事犯罪记录。需由现居住地和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分别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落户地址安排
若申请人本人在上海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所在单位无集体户口,可申请落户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落户地址的审批优先级通常为:①本人名下房产;②单位集体户口;③直系亲属在沪房产;④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除第一类情形外,其余方式可能面临较长的轮候周期。
很多人以为只要住满7年、交满7年社保就能顺利申请落户,却忽略了职称与岗位的匹配性、个税与社保单位的一致性、以及单位是否具备申报资质等关键细节。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任何一项不合规都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居转户的完整政策链,包括居住证起始时间核验、社保连续性筛查、职称真实性判断及单位资质预审,帮助你识别潜在风险,避免多年积累因细节疏漏而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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