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居转户落户上海,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指累计满84个月;“社保满7年”要求正常缴费累计满84个月,补缴部分不计入有效年限。职称或职业资格须由现单位真实聘任,且岗位匹配。外省市取得的职称或职业资格,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可视为有效。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也可作为申请依据。
除基本条件外,部分情形可享受激励政策,适当放宽年限或资格要求:
-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或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技师且岗位匹配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限制;
- 在本市远郊地区教育、卫生、涉农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 最近连续3年社保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计税薪酬达到同行业同类岗位年均水平的技术、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限制;
- 符合创业投资条件的人才,如最近连续3年年均纳税达100万元及以上,或年均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也可豁免职称要求;
- 在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居转户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经推荐的重点产业核心人才,年限可进一步缩短至3年(新片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但须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
- 在临港新片区工作、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社保基数达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或在本市其他区域工作、同期社保基数达2倍的,申办时均可不受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限制。
很多人以为只要住满7年就能申请落户,却忽略了社保必须连续正常缴纳、个税单位需与社保一致、职称必须真实聘任且岗位匹配等细节。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存在瑕疵,都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熟悉居转户各环节审核逻辑,可为你免费提供初步评估,帮助梳理居住证起始时间、社保连续性、职称合规性及单位资质等关键要素,识别潜在风险,避免多年积累因细节疏漏而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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