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理: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给单位许某申请上海居转户
人才受理:许某的材料概况
(1)取得上海居住证累计时间:84个月
(3)缴纳社会保险情况:84个月(按月正常缴纳)
(4)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84个月(按月正常缴纳)
(5)2017.4在上海取得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专业),并在公司担任管理职位。
(6)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即上海居住证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累计时间都满84个月。
持有经济师职称,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社保和个税相匹配,符合上海居转户的基本条件
窗口审核:核查许某社保基数发现
2012.4--2013.3 社保缴费基数:2596(上年度平均工资的0.6倍)
2013.4--2014.3 社保缴费基数:2815(上年度平均工资0.6倍)
2014.4--2015.3 社保缴费基数:3021(上年度平均工资0.6倍)
2015.4--2016.3 社保缴费基数:3270元(上年度平均工资0.6倍)
2016.4--2017.3 社保缴费基数:12000元(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2倍)
2017.4--2018.3 社保缴费基数:14000元(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2倍)
2018.4--2019.3社保缴费基数:15000元(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2倍)
2019.4至今社保缴费基数:16000元(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2倍)
上海居转户处理结果:虽然许某最近连续3年2倍以上社保,但是前四年他的社保按最低缴纳,之后三年突然提高到2倍。按法规要求,社保基数应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无故提高,属于恶意调整基数。累积84个月的社保基数要从达到平均基数开始算起,且每年应梯级浮动,突然的提高须合理说明理由。因此前四年的累积时间无效,上海居转户再等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