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到的“国内外联合培养硕士”相关条件,属于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中的学历认定范畴。根据当前有效政策,如果你是通过国内211高校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获得硕士学位,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 国内合作院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原211工程高校),且在境外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 若国内高校不属于上述范围,则境外合作院校须进入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QS、THE、U.S.News、ARWU)前500名,且境外学习时间同样不少于6个月;
- 如既非国内211高校,又非国外前500高校,则需在境外高校实际学习满365天以上,并提供完整的出入境记录、课程成绩单及学位证书等材料以供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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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你的联合培养项目是否满足落户条件?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判断学历路径的适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