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一、基础要素构成
毕业生要素分包含学历学位与毕业院校类型两个核心维度。本科学士对应21分,硕士研究生为24分,博士研究生则为27分。毕业院校类型中,“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及中科院在沪研究所等培养单位可获15分,其他“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培养单位及上海本地高校与培养单位计12分,其余高校及培养单位为8分。
(1)学习成绩按综合排名分级赋分,前25%得8分,26%-50%为6分,51%-75%计4分,76%-100%为2分。
(2)外语水平以CET-6级425分以上或专业八级为最高档8分,CET-4级425分以上或专业四级为7分,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同样计7分。
(3)计算机水平区分学历与专业:毕业研究生直接计7分;理科类专业根据计算机等级或免考条件分获7分、6分;文科类专业按中级或初级分别计7分、6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为6分。
二、导向要素构成
导向要素包含荣誉称号与竞赛获奖两个加分项。荣誉称号按级别区分,国家级认定“三好学生”等称号计10分,省市级为5分,校级每次1分且累计不超过2分。学术、文体竞赛获奖以全国性及地方赛区奖项分级赋分,全国性比赛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所有奖励表彰仅限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
问:学习成绩排名如何确定对应分值?
答:按毕业生在校期间专业或班级综合排名百分比划定区间,前25%对应最高档8分,后续每25%为一档依次递减至2分,具体排名需以学校官方认定为准。
问: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如何计算外语水平分?
答:这些专业学生若外语课程合格,可直接获得与CET-4级425分以上同等的7分,无需提供四级或六级证书,但课程合格状态需符合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的认定标准。
问:竞赛获奖加分是否所有比赛都认可?
答:仅限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竞赛、“挑战杯”赛、“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指定全国性比赛及其地方赛区奖项,其他赛事不在加分范围内。
应届生落户上海的核心是把毕业生要素分与导向要素分累加至达标线。建议优先核对学历学位对应分值、毕业院校类型归类,再结合学习成绩、外语计算机水平逐项确认,最后筛查荣誉称号与竞赛获奖的有效性。确保所有加分项均在最高学历期间获得,且材料信息与官方要求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