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披露,上海将启动实施第三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
第三轮“创业行动计划”提出了“1832”的工作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创业教育培训10万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达到80家,帮扶引领创业3万人(其中青年大学生不少于2万人),创业带动就业20万人。
在健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方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出了“6+6”的创业扶持政策措施。
6条创业新政●人才引进居住证积分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对经由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居住证转办户籍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3至5年。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初创期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最长3年,每个创业组织每年最多补贴2万元。●优秀创业项目奖励政策。●电商创业融资支持政策。●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政策。●高校创业指导站经费补贴政策。
6条完善政策●进一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范围。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本市户籍创业者以及本市高校在校及毕业的非本市户籍35岁以下青年大学生。符合条件对象在沪创业并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个人最高50万元、法人最高200万元的创业贷款担保。●进一步扩大个体工商税收减免对象范围。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进一步扩大创业培训见习补贴对象范围。将政府补贴创业培训的对象范围从本市高校毕业学生扩大到本市高校在校学生。将青年创业见习相关补贴政策对象范围扩大到本市高校毕业学年学生。●进一步扩大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对象范围。●进一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免担保额。个人免担保额从最高15万元提高到最高20万元。●进一步提高创业见习代缴费补贴。对创业见习基地跟踪帮扶见习学员在见习后6个月内成功创业的,进一步提高见习基地代缴费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