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登记办理地点
离婚登记需到男女双方中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也应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所需证件与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时,内地居民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还需额外提供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及外国人则需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三、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求
离婚协议书必须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的协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