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及人才类推荐函收件方式调整说明
自2026年3月1日起,注册地在临港新片区的用人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含新办、续办)、单位新开户或单位信息变更等业务,需先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办理系统完成在线填报与申报,随后登录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专区上传相关材料。

此前用于接收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教育背景核实材料及人才类推荐函的专用邮箱将同步停用。已提交且正在处理中的业务不受影响,可继续按原流程推进。
材料上传入口及业务指引可通过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专区获取。如有现场咨询需求,可前往南汇新城镇紫杉路158弄A1座临港新片区国际人才服务港二楼,即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地点。
这一调整旨在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审核效率,确保积分及人才推荐业务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单位经办人员需注意申报顺序:务必先在市级积分系统完成申报操作,再进入临港专区上传对应佐证材料,避免因流程错位导致材料退回或延误。
很多人以为只要材料齐全就能直接上传,却忽略了必须先在市级系统完成申报的前提。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积分申请流程是否符合最新操作规范,协助梳理单位资质、材料清单与系统填报节点的匹配关系,识别因流程顺序错误或材料格式不符导致的常见退回风险。
不确定你的单位是否已完成前置申报?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确认临港新片区积分及人才推荐函业务的合规提交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