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答:落户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1、引进人才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 属的居民户口簿以及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3、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的引进人才,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
4、确需暂时落户在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提供同意落户的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