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落户上海,需准备一系列材料,其中涉及境外文件的,须由具备资质的翻译机构完成翻译。以下为常见材料清单及翻译要求说明:
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如属进修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资质翻译机构的中文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出国(境)前在国内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若出国前为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或离职证明;如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应提交劳动合同、税单或由机构负责人签署的就业证明(相关外文材料须经具资质翻译机构翻译)。
四、护照、签证及全部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若出国前为农业户口,须先在原籍完成“农转非”手续;如留学期间户籍已被注销,需提供90日内开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异者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须同步提交具资质翻译机构的中文译件。
七、子女出生证明(境外出生的须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证明。
八、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九、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需注意:社保缴费基数与期限以系统记录为准;补缴社保、社保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个税与社保数据无法合理对应的,均不予认可。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可提交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证明。若回国后未就业超过半年,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十、其他必要补充材料。
凡图咨询提醒:所有外文材料(如学位证、成绩单、合同、出生证明、婚姻证明等)必须由具备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部分申请人还需办理WES认证——该认证主要用于将境外成绩单转换为美国通用的4.0GPA标准,常见于申请北美高校或移民用途。若涉及此类需求,同样需通过WES认可的中国区合作翻译机构完成材料翻译。
很多留学生在准备材料时容易忽略翻译资质要求或文件完整性,导致反复补正。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梳理当前所需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点,协助确认翻译及认证环节是否符合政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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