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上海居住证积分政策明确,取得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积分。对于在港澳台地区完成学业的申请人,若需通过学历学位认证用于积分申请,应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2、本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声明(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二、学历与成绩单
1、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校获得的全部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澳门高校颁发的高等专科学位或文凭);如已毕业但暂未领取学位证书,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已获学位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2、学习期间所有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若为研究型学位且无成绩单,需提交学校开具的研究证明,内容须包含精确到月份的学习时段、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及学位名称。
三、翻译要求
如学位证书、证明信或成绩单为外文,须同步提交由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原件;若文件本身为中外文对照版本,则无需另行翻译。
四、身份与通行证件
1、香港或澳门居民:需提供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台湾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旅行证,以及在港澳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
3、所有申请人还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含学习期间全部签注及出入境记录)。如通行证已上交或遗失,应提供新证个人信息页,并附就读学校注册部门出具的全日制学习经历证明,注明起止年月、学习地点、专业及学位名称。
五、内地居民补充材料
1、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学习证明;
2、赴港澳学习前取得的最高高等教育文凭;
3、如曾在内地高校就读但未毕业,须提供该校出具的《退学证明》,明确说明所接受的教育层次(本科、专科或研究生)、类型(普通或成人)及退学原因。
六、其他情形
1、如以工作身份在港就读并毕业,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2、委托他人代交材料的,受托人须携带《递交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官网可下载模板)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所有原件在现场核验后将当场退还,复印件由认证中心留存归档。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材料适用于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该认证可用于上海居住证积分申报,但不直接适用于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根据现行政策,留学生落户主要面向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且对回国时间、工作单位资质及学历认证有专门要求。
很多申请人容易混淆“积分用学历认证”与“落户用留服认证”的适用场景。如果你关注的是通过境外学历申请上海户口,而非仅用于积分,那么关键要看是否满足留学生落户的特定条件——比如是否在回国2年内来沪工作、毕业院校是否属于政策认可范围、用人单位是否具备重点机构资质等。这些要素环环相扣,任一环节不符都可能影响申请资格。
凡图人才咨询熟悉各类上海落户路径的审核逻辑,可为你免费提供初步评估,判断当前情况更适配积分提升、居转户还是留学生落户通道,并协助梳理材料合规要点,识别潜在退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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