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申请居转户落户上海,需准备齐全且合规的材料。以下为当前政策要求的核心材料清单,请务必确保每项内容真实、有效、匹配:
一、基本资格证明材料
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缴费证明;
2、2006年及以后由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称或职业资格材料(满足其一即可)
1、通过考试或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2、经批准以聘代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提供单位正式聘书;
3、本市核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外省市核发但已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同类证书,均需附单位聘书;
4、经相关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单位聘书。
三、户籍与身份材料
1、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详细住址页和本人信息页);若为集体户口,需由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2、《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须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
四、单位资质与劳动关系材料
1、现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若为分公司,还需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2、本人与现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五、住所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或配偶在沪自有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配偶名下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落户至单位提供的住所(如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公房凭证,以及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至直系亲属家中,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在沪房产或公房凭证、亲属户口簿及书面同意落户证明。
六、婚育与计划生育材料
1、未婚者: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已婚者:结婚证;
3、离婚者: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由现居住地街道或乡镇依据户籍地计生部门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七、子女随迁材料(如有)
1、未成年子女随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户籍证明;
2、16周岁以上且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另需提供学籍证明。
八、无犯罪记录证明
由现居住地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这些材料环环相扣,任何一项缺失、不一致或不符合当前审核标准,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例如,社保与个税缴纳单位必须一致,职称需由现单位真实聘任,住所证明需与落户地址完全匹配。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提供初步评估,基于你的实际材料情况,梳理是否满足居转户的完整政策链,识别因材料不合规、逻辑不匹配或单位资质问题带来的潜在风险,避免多年积累因细节疏漏而功亏一篑。
如果你已持有上海居住证近7年,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筛查,帮你判断是否满足居转户的社保与职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