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在人才引进方面设有明确的政策路径,其中涉及居转户的相关要求需特别注意材料合规与流程规范。根据现行政策,申请居转户需同时满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等基本条件。
在材料准备方面,需提供以下内容:
1、引进单位出具的申请函,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验资报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申报的,须由主管局出具申请函(一式四份);
2、《引进人才登记表》;
3、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申请人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5、户口迁入地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6、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7、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函(西部地区需由地市级人事部门发函);
8、体检表、结婚证、未婚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持介绍信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应区级人才服务中心;
2、经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由区级人社部门开具《调动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领取申报户口证明通知》,并通知单位领取;
3、单位人事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随迁子女材料等,到公安部门申领《准予迁入证明》;
4、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持《调动函》到原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
5、申请人凭《领取申报户口证明通知》及原单位所在地县级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调动介绍信》,到区级人社部门领取《申报户口证明》;
6、持《申报户口证明》《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落户地《户口簿》,到指定派出所完成落户登记,并按规定到用人单位报到;
7、若用人单位不具备档案保管资质,需同步到区级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委托保管手续。
很多人以为只要满足年限就能顺利申请居转户,却容易忽略职称必须与岗位真实匹配、社保与个税单位需一致、材料需完整对应等细节。这些环节环环相扣,任一疏漏都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符合居转户的完整政策链,包括居住证起始时间核验、社保连续性筛查、职称聘任合规性判断及单位申报资质预审,帮助识别潜在风险,避免多年积累因材料瑕疵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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