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居转户的审核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是关键审查内容之一。政策明确要求:持证期间须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依法纳税”不仅指按时申报、足额缴税,更强调纳税主体、项目与社保单位的一致性。
个税征税项目主要分为三类:
一、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如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比例税率项目(如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等),统一按20%税率计税。
对于居转户申请而言,最理想的个税记录是:仅由当前社保缴纳单位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且每月连续、稳定。一旦税单中出现其他征税项目——例如兼职收入、稿酬、投资分红、房产交易产生的财产转让所得等,人才中心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合理说明。
尤其自2019年全国个税系统联网后,税务数据高度透明。例如,若个税记录显示有江苏地区的财产转让所得,审核人员可能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异地社保缴纳情况。如发现同一时段在多地重复缴纳社保,即便居住证和上海社保年限看似达标,仍可能因“劳动关系不唯一”或“社保与个税主体不一致”被退回申请。
个税不仅是纳税义务的体现,更是劳动关系真实性和就业稳定性的佐证。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初步评估当前个税记录是否符合居转户审核要求,协助梳理潜在风险点,避免因非工资性收入或异地税务痕迹影响落户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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