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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近日,上海市住房保障(起保障作用的事物)和房屋管理(guǎn lǐ)局、上海市民政局共同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理实施细则》,将自今天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12月31日。与试点阶段相比,此次《实施细则》在总结(zǒng jié)试点工作经验(experience)的基础上,在准入标准、操作控制流程(liú chéng)等方面都进行了细化。其中,针对部分成员为外地户口、本市农业户口或不符合户口年限等情况(Condition)的家庭,《实施细则》有条件地放宽了准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