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2017年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规定, 留学生可以以个人申办的方式向市、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引进申请。所以留学生海归无需在深圳有工作单位都可以办理深圳落户。
入户的条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同时应满足的条件: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所需材料:
1、2张两寸蓝底彩色照片;
2、深圳市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3、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户口本、身份证;
5、婚姻状况证明材料(视个人情况而定);
6、随迁子女户籍、身份证明材料(视个人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