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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时间,从地方呼吁到顶层设计落地,上海金融法院的设立终于迈出关键一步。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这意味着中国首家金融法院即将落户上海。
时间倒回2010年初,上海多位政协委员就曾提出,法治环境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要素,应考虑适时设立金融法院。今年3月末,中央全面加深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案,明确了“以法治金”的信号——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加深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完善金融审判体系。

为什么是现在?
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金融开放步伐明显加快。从博鳌论坛公布的金融开放“11条”,到“沪伦通”年内有望落地,开放与稳定的双重压力同时存在。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的判断很直接:中国金融已步入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风险的历史阶段,金融法院的设立,是为监管加了砝码。
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理事肖飒则从另一个角度解释:移动支付普及、直销银行和无人银行出现,传统法律对金融新业态的认知已被挑战。金融纠纷的复杂度远超以往,专注金融审判的专门法院,正是对这个现实的回应。
选址上海,答案并不复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说明中给出了官方解读:上海涉金融案件数量近年迅速增长,设立金融法院有助于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统一裁判标准。数据更能说明问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今年1月披露,五年来上海法院审结一审金融案件47.8万件,同比上升358.3%。
需求催生制度供给。
肖飒认为,上海境内外金融机构密集,直接和间接融资市场发达,法院审理金融案件的基础扎实、经验丰富。田利辉则从竞争力角度看:法治环境是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软实力核心,首家金融法院设在上海,对提升其地位有巨大推动作用。
这家法院到底管哪些案子?草案划定了四类管辖范围:
一、上海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借款、票据、证券、期货、保险、融资租赁、典当、金融仲裁等一审、二审和再审金融商事案件。
二、以金融监管机关为被告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涉金融行政案件。
三、辖区新型、重大、疑难、复杂的一审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四、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等为被告或第三人履行职责引发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
肖飒特别指出,草案未规定跨区域审查,并非遗漏,而是有意为之。将审查范围控制在特定区域内,既能快速解决新问题,又能避免影响范围过大,这体现的是“稳步推进、积累经验”的思路。
首家落地后,下一家会在哪里?
田利辉的判断是,这是中国改革工作中先行先试的一贯逻辑。金融法院是中国金融发展和法治结合的重要一步,未来大概率会根据上海的经验推广到其他城市。各地其实都有需求,尤其是东部沿海金融发展较快的地区,很多金融违法案件需要更专业化的审理。
现实困难在于,短时间内建立多家金融法院并不容易。现阶段更可行的路径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金融审判庭,配备专业审判人员,先积累“知识”,再逐步升级。
金融法院的设立,本质上是在回答一个问题:当金融市场越来越复杂,纠纷越来越专业,旧有的审判体系能不能跟得上。上海这一步,是对这个问题的正面回应。至于未来能否像一些业界人士期待的那样推广到更多城市,上海的经验将是关键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