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基本信息需如实填写,职务或岗位信息应与实际工作内容一致。毕业时间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相符,学历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若姓名含冷僻字,可使用括号加拼音形式替代,例如张(yan)。最高学历为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时,教育类型需按实际情况选择,确保系统核验无误。

二、主要科研成果及专业特长
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应真实、客观、详细地描述,包括专业背景、岗位职责、承担项目及取得成绩等。内容需突出个人专业特长,避免夸大或遗漏关键信息。
三、就业及社保信息
就业及社保信息需按实际情况填写,合同有效期起止时间及试用期时间应与劳动(聘用)合同一致。事业或机关单位在编人员需选择“是”。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及试用期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日期填写,申请人及随调配偶若尚在试用期,原则上需通过试用期后再申报。
四、户口迁出迁入地信息
户口迁出地信息须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一致,迁出地派出所按户口簿章填写。迁入地信息根据落户类型确定:落家庭户的与房产证地址一致;落单位集体户的与单位集体户口簿地址一致;落社区公共户的无需填写具体迁入信息。同意长三角跨省户口网迁且申请社区公共户的,需填写正确的迁入地社区公共户所属派出所信息,可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查询。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以“户”为单位,每位申请落户成员均需同意并上传签署的《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
五、档案信息
具备人事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现档案保管地选择“本单位”。不具备资质的单位,现档案保管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外省市”或“本市人才中心或其他单位”,需准确填写保管单位名称并确保其具备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权限。预审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调档函,申请人需自行联系调档。
六、教育经历
教育经历从全日制大学(大专)填起,教育类型按实际情况选择,学历证书编号与毕业证书编号一致,学位证书编号与学位证书编号一致。若最高学历为非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起点的本科学历,“是否专转本、专升本、自考本科学历,是否持有前置专科学历”项选择“是”,并按系统要求填写前置学历信息。
七、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从全日制学校毕业后开始填起,按时间顺序完整填写,超过三个月未就业需注明待业。最近一段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至今”,终止时间不填默认为至今。工作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部门及职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职务或岗位不可简写或漏写。
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填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按实际情况填写已获得的信息,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九、职业技能工种填写
技能类人才按系统提示选择所获得的职业技能工种名称,并填写获得日期,确保信息与实际一致。
十、获奖情况
获奖情况需填写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信息,内容应真实完整,避免遗漏重要奖项。
十一、配偶信息填写
配偶基本信息需准确填写,户口迁出迁入地信息、档案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要求与主申请人一致。配偶工作单位需填写全称,若为派遣员工,应填写派遣单位名称或“XXX派遣至XXX”。若配偶已在沪,需按实际情况选择进沪原因,身份证310开头的配偶进沪原因选择“其他”,进沪年月为出生年月。
十二、子女信息填写
子女信息需填写申请人及配偶所有生育子女的信息,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须与户口簿一致。境外出生子女证件类型可选择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或护照等,并在上传附件时提供相应证件。子女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务必核对无误,以免影响迁户落户。
十三、申请报告公函
申请报告公函需严格按照系统中的样张模板填写,内容包括单位简介、申请人及配偶子女情况介绍、落户情况、承诺授权、落款单位名称和时间,不可简化或漏写。事业单位调动人员需在公函中注明在编在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