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投靠类”和“人才类”落户现已实现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全覆盖!
自3月12日起,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四地户籍居民,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办理长三角区域内跨省户口迁移时,只需在迁入地提交申请即可完成全部流程。这项便民措施最初在部分地区试点,随后逐步扩大范围,如今已覆盖安徽全省,标志着长三角跨省户口迁移服务全面落地。

过去,跨省迁移户口需申请人多次往返迁出地与迁入地:先在迁入地提交申请,获批后领取纸质《准迁证》,再回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返回迁入地办理落户。整个过程至少要跑4次派出所,耗时又费力。
现在,流程大幅简化。申请人在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提出落户申请时,可自愿签署《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审批通过后,迁入地派出所将通过人口业务系统直接发起迁移请求,生成电子《准迁证》并推送至申请人原户籍地派出所。
原户籍地派出所核验信息无误后,会在系统内直接办理户口迁出,并生成电子《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收到匹配数据后,即通知申请人携带必要材料前来办理落户。整个过程申请人仅需前往派出所2次,且无需在两地间奔波,真正实现“跨省迁移、一地办结”。
目前,上海市适用该服务的范围包括两类人群:一是经公安部门审批的“投靠类”落户人员(如配偶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二是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入沪的“人才类”落户人员。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在迁入地申请落户时,可自愿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并填写相关告知单。
二、准予迁入。经迁入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且申请人确认选择网上迁移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准迁证》。
三、迁出注销。迁出地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核实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并生成电子《迁移证》。
四、办理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在1个工作日内核验电子《迁移证》,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这项改革不仅提升了办事效率,也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如果你正计划通过人才引进或亲属投靠方式将户口迁入上海,并且原户籍在长三角其他省市,这项服务能让你少跑腿、快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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