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人才引进落户主要面向高层次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高技能人才、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以及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需在沪工作稳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同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很多人关心自己的条件是否符合人才引进要求,比如博士学位是否被认可、单位是否属于重点机构、技能等级证书是否达标。其实人才引进不是单一看学历或职称,而是需要资质、单位、岗位三者同时匹配。哪怕你拥有高级职称,如果单位不在重点机构名单内,或者岗位与紧缺目录不符,也可能无法申请。凡图咨询专注上海人才引进政策服务多年,能帮你系统梳理学历、职称、奖项、单位资质等关键信息,免费做一次初步适配分析,判断你属于哪类人才通道,识别常见材料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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