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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有“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两项社会福利性保障。
本市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以及外来人员子女,都有参加“住院互助基金”的资格。该项基金用于支付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因病、伤住院所发生医疗费用的50%,参加者按学年缴费,学龄前儿童为60元/年、学龄期少年为5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