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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上海落户评分细则
2016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7-22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三级
四级
4.外语水平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1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5分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以上人员,需在申请单位中,正常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3.科研创新
拥有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并提供经学校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3.自主创业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⑵创办其他企业
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获得相应的积分。
标准分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15年为72分。
附件:1.“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
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2.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3.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苏州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
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新疆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贵州大学西南大学北京体育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石河子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
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电子科学研究院华东计算技术所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香料研究所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所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所舰船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机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中国航空研究院(640研究所)上海飞机研究所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