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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如何申请?申请流程都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下面这份申请攻略请收好。
一、保障对象
本市市区户籍和在漯稳定就业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
二、具体申请条件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类)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市区中心城区常住户口且取得当地户籍满两年;
2.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市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4.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市区无享受拆迁安置补偿;
5.家庭成员三年内无商业用房、工商注册、纳税、车辆登记信息;
6.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自申请之日三年内无房产转移记录(因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不可抗拒因素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除外);
7.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市区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需满两年。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及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家庭(二类)申请条件:
1.单身申请人除应当符合其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外,申请时应年满20周岁;
2.本市市区70岁以上户籍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有共同申请人,且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3.非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男性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申请家庭成员仅包括夫妻、子女;
4.非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在本市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2年以上,且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含在市区内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户);
5.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市区无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6.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市区无享受拆迁安置补偿;
7.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自申请之日三年内无房产转移记录(因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不可抗拒因素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除外);
8.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市区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需满两年;
9.新就业大学生(毕业未满三年)、漯河市人才引进人员不受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需提交资料:
1.户籍证明: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居住证明:自有、租住、借住住房证明;
3.低保证明:申请家庭须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5.《漯河市一类公租房申请家庭申请资格确认表》,简称“七部门联审表”;
6.其他证明: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提供的证明不能说明情况的,需提供的延伸证明。
二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需提交资料:
1.户籍证明: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
2.工作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城区内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合同或用工合同,两年以上职工养老金缴存清单;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4.其他证明: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提供的证明不能说明情况的,需提供的延伸证明。
四、申请资料整理齐全后如何办理
线下办理: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黄山路大厅,将申请资料提交到住建局住房保障窗口。
线上办理:下载安装“公租房”APP进行办理。
五、特别提醒
1.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只租不售,不得买卖;
2.入住公租房后严禁转租、转借,否则房屋将被收回;
3.申请公租房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市住房保障中心也不会委托任何单位代办公租房申请和租赁业务。
漯河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