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异地户籍在海口购车申请上牌落户手续,需要当事人出示身份证原件,以及当事人在海口本地的居住证才可以办理。
申请材料
1、《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盖章,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机动车来历凭证;
4、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7、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转入登记还应提交机动车档案;
9、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左边法律右边、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申请流程:
登记审核(办证大厅1号窗口)——凭《受理凭证》到牌证管理岗审核、编号(办证大厅2号窗口)——领导审核(办证大厅业务领导岗)——交费(办证大厅收费岗)——牌证管理岗发放号牌、证件打印、发证(办证大厅3号窗口)——归档(档案管理岗)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票据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左边法律右边、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起取消暂住证给车上牌改用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