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区(县)律师事务所档案转入
B.外省市人才引进档案转入
凭区(县)司法局开具的调档介绍信(浦东新区由上海律师事务服务中心开具),并由该事务所人事管理人员负责调档。在“东方律师网”查询,确认档案到达“中心”后,律师事务所持律所介绍信(律所盖章),将上海市人事局调令、《履历表》、用工单、区(县)司法局开具的《档案委托保管函》和《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调入(出)人员备案表》,送交“上海律师事务服务中心”。
C.留学回国人员档案转入
律师事务所持所介绍信换取上海律师事务服务中心的介绍信,到“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领取入沪批复,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人员负责调取档案。在“东方律师网”查询,确认档案到达“中心”后,律师事务所持律所介绍信(律所盖章),将上海市人事局调令、《履历表》、用工单、区(县)司法局开具的《档案委托保管函》和《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调入(出)人员备案表》,送交“上海律师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