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了“6+6”的创业扶持政策措施,6条创业新政,主要着眼于适应当下大众创业、互联网创业潮流,支持初创期创业、社会创业服务发展;6条完善政策,主要着眼于缓解传统的融资难、场地缺、能力弱的矛盾,调整完善现有创业政策。
6条创业新政具体包括:人才引进居住证积分政策,初创期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优秀创业项目奖励政策,电商创业融资支持政策,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政策和高校创业指导站经费补贴政策。
其中,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对经由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居住证转办户籍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3~5年;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
新的政策规定,青年大学生在沪创办3年以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新招用上海市劳动者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新招人数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上海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最长3年,每个创业组织每年最多补贴两万元。
同时,还将结合上海市产业发展规划,通过组织创业计划大赛、创业新秀评选等方式,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以及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创新创意产业、互联网、物联网、现代农业等领域中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对获得创业计划大赛、创业新秀优胜的创业者,给予一定金额的创业启动金或助力发展金扶持。
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同等享受上海市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贷款担保及贴息政策。
6条完善政策具体包括:进一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个体工商税收减免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创业培训见习补贴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对象范围,进一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免担保额,进一步提高创业见习代缴费补贴。
新的政策规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上海市户籍创业者以及上海市高校在校及毕业的非本市户籍35岁以下大学生。符合条件对象在沪创业并吸纳上海市劳动者就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个人最高50万元、法人最高200万元的创业贷款担保。商业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200万元以下贷款利息补贴的对象,从3年内的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
政策还规定,已接受过创业理论教育的大学生,可直接参加创业模拟实训内容的培训;鼓励高校、培训机构、社会组织开发适合青年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将政府补贴创业培训的对象范围从上海市高校毕业学年学生扩大到上海市高校在校学生;将青年创业见习相关补贴政策对象范围扩大到上海市高校毕业学年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