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留学生落户上海。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在国内“211”高校(含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取得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非“211”高校取得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在国(境)外高校连续完成本科与硕士阶段学习,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HND等形式)。
三、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类毕业生须同时获得国内与国(境)外本科学历学位。
四、在国内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五、若不符合上述第二、三项条件,但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人员须满足国(境)外学习时间满1年、中外合作办学须双证齐全等要求),且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保基数合理对应,也可申请。
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需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符合第四项条件),在本市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个人持股一般不低于30%),并满足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市平工资、个税与社保匹配等要求。
所有申请人均需注意:
- 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毕业院校应在上海市人社局公布的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名单内(该名单依据QS、泰晤士、US News等主流排名动态更新);
- 回国后应直接来沪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须在1年以上,且自申请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试用期需已结束);
- 年龄须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 派遣人员不在受理范围内。
同时,符合上述任一学历路径的申请人,若通过工作单位申请,还需满足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且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保基数合理对应。
很多同学会问:“我的学校在不在名单里?”“回国快两年了还能办吗?”“公司刚成立,注册资金够不够?”其实,留学生落户就像一套精密的匹配系统——学历背景、回国时间、单位资质、社保个税,每一环都要对得上政策要求。哪怕只差一个条件,材料也可能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专注留学生落户政策多年,熟悉院校认定口径、回国时间起算规则和单位资质审核要点,能帮你把个人情况和最新政策精准“对表”,免费做一次初步适配分析,避免因信息偏差走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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