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上海对境外学习时间有明确要求,尤其涉及本科阶段的学习安排时更需留意。根据现行政策,若你的最高学历为国(境)外学士学位,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若最高学历为硕士,则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此时本科阶段的境外学习时长不再受前述2年限制。
这意味着,如果你是“31”或“22”等联合培养模式完成的本科学习,且在国外实际停留时间不足2年(约720天),同时未继续攻读境外硕士学位,那么将不符合当前留学生落户的基本条件。相较以往政策仅要求境外学习满1年,现行标准确实提高了门槛。
但如果你已取得境外硕士学位,并在硕士阶段境外学习满半年,即使本科阶段未满2年,仍具备申请资格——只是社保缴纳基数和期限会有所差异:可能需按1.5倍基数缴纳12个月,而非1倍基数6个月。而若本科全程在境外完成且满2年,或硕士阶段满足要求,则通常可适用更优的社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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