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待业超过半年需要开具有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工作证明。那么如何来判读待业时间呢?待业时间是从留学生护照入境之日(并非毕业证发证日期)到上海开始缴纳社保(并非签约合同开始日期)之间的时间。例如留学生A,2017年01月回国,毕业证是2017年09月回国,工作开始时间是2017年09月,那么其待业时间就是超过半年需要开具待业证明。
待业证明格式如下:
待业证明是去档案保管部门开具证明,一般因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有些学生的档案如果在学校保管的话,由学校出具该证明也是可以的。有些学生如果没有人事档案或者学籍档案的,需要先去补建档案。补办一份并不难:1、找原来的学校讲明原因,补办一份毕业生登记表;2、找你初次参加工作的单位复印一下招工花名册(要有你名单的那一页),并补办转正定级表,补填一份本单位的《职工登记表》;3、到你曾经工作过的其它单位一一补填《职工登记表》4、将上述全部材料一齐装入档案袋里。再让转出丢失的这个单位补办社会保险关系并开据重新转出所需要的工资信和行政信等材料,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