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居转户落户上海时,个人履历的填写需确保真实、连续、可验证,且与各类官方记录保持一致。以下是关键填写规范:
一、履历时间须从高中起连续填写,不得中断或重叠,并注明高中毕业证编号。
二、外地工作经历以离职证明为准,且须与个税申报记录一致。
三、上海工作经历必须与社保、个税、离职证明(或退工单)中的单位名称及时间段完全匹配;若社保与个税单位不一致,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四、无工作单位的时间若超过两个月,应在履历中明确标注为“待业”。
五、工作单位认定优先级如下:有社保的按社保缴纳单位填写;无社保但有个税记录的,按个税申报单位填写;既无社保也无个税的时段,视为无法查实,统一填写为“待业”。
六、凡人事档案中已有记载的工作经历,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档案记录严格一致。
七、原单位发生更名的,履历中应使用当前最新名称。例如可写为“上海AAA公司(原名上海XXX公司)”,因社保与个税系统仅显示变更后的名称。
八、若因企业更名导致社保与个税系统中的单位名称不一致,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更名记录的截图作为佐证。
九、存在劳务派遣或非在编工作经历的,须在单位名称后注明性质,如“上海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上海XXX公司)”或“上海XXX医院(非在编)”,并同步提供相应合同。
简言之,履历填写的核心原则是:有档案依档案,有社保依社保,无社保依个税,无记录则如实标注“待业”。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可溯,避免因前后矛盾或无法验证而影响申请。
很多人以为只要年限达标就能顺利提交材料,却忽略了履历细节与社保、个税、档案之间的严密对应关系。哪怕是一段短期待业未标注,或单位名称未更新,都可能被系统识别为信息不实,导致材料退回。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履历是否符合居转户审核要求,协助梳理各阶段工作经历的合规表述,识别因单位更名、派遣关系或记录断层带来的潜在风险,确保材料一次性提交即满足政策适配性。
如果你已持有上海居住证近7年,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筛查,帮你判断履历填写是否符合居转户的社保与单位一致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