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申请人在居住证办理前,就开始累计上海社保了,社保和个税累计早就满足了84个月,申请材料也早已准备好。
到了居住证84个月满足的第二天,就去提交落户申请。
结果自然是十分惨烈的,被拒了不说,还需要再多累计社保和个税。
为什么呢?
因为非持证期间缴纳的社保和个税是不能作为有效社保累计的!
而且即使社保和个税满足条件,居住证持证的第84个月刚满足时,这个月的社保和个税肯定还未实缴,即使递交了申请,也会因为这个原因被退回。
小贴士:
个税缴纳可查询的记录,一般会在下月显示,而社保缴纳的实缴记录一般会在后月(也就是滞后两个月)显示,只有等所有缴纳的社保和个税都显示后,才能去提交申请,不然绝对会被退回。
很多申请人因为已经等待了7年之后,对近在眼前的上海户口自然把控不住也实属正常。
不过申请有申请的规则,建议申请人不要太早提交申请,而是用等待社保实缴到账户的两个月,再仔细核实一下自己的社保和个税缴纳情况,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