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累计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依法纳税、无违法犯罪记录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境内来沪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海。这一路径通常被称为“居转户”,是长期在沪稳定就业居住者获得户籍的重要通道。
申请居转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持有国家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由现单位真实聘任在相应岗位;
2、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及以上。
对于部分高层次人才,政策设有缩短年限或免年限要求的通道。例如,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到本市社平工资3倍,且个税与社保基数合理对应的科技和技能人才,居住证及社保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5年。取得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资格并被聘任的人员,以及获评“上海市优秀农民工”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不受7年持证及参保年限限制,直接申报。
申请流程由用人单位发起。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材料后,向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报。随迁子女包括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以及16至18周岁仍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学籍材料等。配偶随调仅适用于通过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或优秀农民工通道申报的申请人,且配偶需在沪稳定就业、正常缴纳社保并持有居住证。
关于材料细节,“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包括:经评审或考试取得的职称证书及聘书;以聘代评方式获得的单位聘任文件;本市核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外省市证书经本市复评通过的证明。外省市取得的职称若在持证前已被聘任,可视同本市资格;但职业资格证书通常需通过本市考核认定。
社保缴纳要求为累计满84个月,不要求绝对连续,但补缴月份不计入有效年限。小城镇保险缴费记录在完成差额补缴后可折算为城镇职工社保年限。居住证持有时间同样按累计计算,但必须为就业类或人才类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计入。
在审批过程中,如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如新生儿出生、购置新房),单位需向人才中心提交说明申请退回材料,补充或更新信息后重新上报。若更换工作单位,原单位需配合完成系统信息删除或退回操作,新单位方可重新申报。
户口获批后,若本人无房产,可选择落户至直系亲属房产(需产权人同意)、单位集体户(如有),或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整个审批期间,务必确保居住证持续有效,避免因证件过期影响流程。
需要特别澄清的是,目前上海并无“积分落户”政策。即使居住证积分已满120分并持续7年,也不能直接转为户口。积分主要用于子女教育、医保等公共服务,与居转户属不同体系。是否具备落户资格,仍需对照居转户的具体条件进行判断。
很多人以为只要住满7年就能自动落户,却忽略了社保连续性、个税匹配、职称真实聘任、单位资质等多重审核要点。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存在瑕疵都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提供初步评估,基于你的居住证起始时间、社保缴纳记录、职称获取方式及单位性质,判断当前是否满足居转户的完整政策链,并协助识别潜在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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