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申请居转户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及以上),且专业、工种与岗位相符;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受职称或职业资格限制:
(1)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
(2)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税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规定标准,或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标的创业投资人才。
部分人才可缩短年限或不受年限限制:
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须网上申报后打印并签字盖章);
2006年至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按年度打印,一年一张,并在末页注明税务系统登录账号密码);
户籍地及现居住地街道(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单位介绍信及人事专员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资质文件(加盖公章);
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需派出所出具证明,建议提供近两年内签发的户口簿或无地址变更承诺书);
社保缴纳证明(通过上海社会保险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提交时剩余期限不少于6个月);
职称或职业资格材料(包括资格证书、聘书、注册或执业证书等,按申报类型提供);
婚育状况证明(未婚、已婚、离异或丧偶对应提供相应材料);
落户地址证明(可为本人或配偶房产证、公房租用凭证、直系亲属同意落户证明,或符合“四个没有”条件申请社区公共户);
随迁子女及配偶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信息、学籍证明等,即使不随迁也需提供);
人事档案保管地址(一般为户籍地人才中心,若已调入上海则提供存放机构名称);
完整工作经历证明(如退工单、离职证明,需明确入职与离职时间;原单位注销的需提供工商注销证明);
激励条件对应材料(如奖励证书、投资协议、技术合同、高管任职证明等,按实际申报情形提供)。
整个流程由用人单位通过“21世纪人才网”注册并提交申请,经区级人才服务中心受理、人社部门初审(15个工作日内)、市级审核(30个工作日内)、公示(15天)后,发放《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申请人凭此通知书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最终在落户地派出所完成户口登记。农业户口人员需提前办理“农转非”手续。
审核通过人员按系统生成的顺序号轮候落户,当年未完成的转入下一年度继续办理。
很多人以为只要住满7年就能申请落户,却忽略了社保必须连续缴纳、个税单位需与社保一致、职称必须真实聘任、单位需具备申报资质等细节。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居转户的完整政策链,包括居住证起始日是否准确、社保是否存在断缴补缴风险、职称与岗位是否合规匹配、单位纳税及资质是否达标,帮助识别因材料不实或逻辑不符导致的退回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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