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申请居转户落户时,是否可以将配偶一并迁入户口?这是许多申请人关心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居转户申请人都能办理配偶随迁,只有满足特定激励条件的人员才具备这一资格。
根据现行政策,如果你在本市工作期间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或者取得了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那么你的配偶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同时申请落户上海。
具体来看,配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1、在本市有稳定工作;
2、正常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含随员证)。
上述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证书必须是在上海工作期间取得的,外地获取的证书不符合随迁条件。配偶虽以“随迁”名义申请,但实际需独立满足就业、社保和居住证等基本要求,本质上属于“随调”。
关于落户地址,居转户对房产并无硬性规定。你可以选择落在本人名下的家庭住宅地址;若无个人房产,也可依次考虑单位集体户口、直系亲属在沪房产,或最终落户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的社区公共户。
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成功落户,配偶就能自动随迁,却忽略了随迁仅适用于通过激励通道(如重大贡献、高级职称等)获批的居转户人员。普通7年7年中级职称路径的申请人,通常不具备配偶随迁资格。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符合激励类居转户及配偶随迁的完整政策链,帮助识别材料匹配度与申报可行性。
如果你已通过重大贡献、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路径申请居转户,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筛查,帮你判断配偶是否满足随迁所需的就业、社保与居住证条件。